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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38 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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任明卿早就得知庄墨要回来的消息,隆重地准备了一桌好菜,准备实施他的表白计划。庄墨和田恬进门的时候,任明卿是跑着出来迎接的。庄墨心中大喜,他走的那天,任明卿还跟自己置气了,现在看来小别胜新婚,古人诚不我欺。

任明卿激动地在围裙上搓搓手,接过他的行李箱:“你是要先吃饭还是先洗澡?”

“先看文。”

庄墨迫不及待要看他的稿子。

“不行!”

任明卿激烈地反对。他的文暗藏乾坤,庄墨要是就坐在门口看起来,那可怎么办?田恬还在呢。怎么也得等田恬打游戏去了,他们俩再悄悄说。

在庄墨奇怪的目光中,他意识到自己反应过激,结结巴巴地解释:“有、有点长,要饿的。”

庄墨忍不住揉了揉他的脑袋:“好。”

吃完饭以后,任明卿勤快地起身收拾碗筷,田恬却坐在那里看电视,庄墨总觉得哪里不太对:“嗯?所以家里既是太太做饭,又是太太洗碗?田恬你做什么了?”

田恬吐了吐舌头:emmmm……他陪太太打游戏,努力让他上王者?

任明卿觉得这不是什么大事:“他在外面上班,都忙了一天了。”

庄墨可不答应:“你不也忙了一天吗?”

“不要吵了不要吵了,我去洗碗。”

田恬老老实实走进了厨房。田恬小孩子心性,在公司里还好点儿,回到家里就能偷懒就偷懒。本来他也不敢表现得那么明目张胆,只是任明卿实在太贤惠了,一早起来给他准备早餐,给他洗衣服,田恬一不小心就习惯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。他也知道这样不太好,此时被庄墨点名批评,立刻滚回去乖乖洗碗。

庄墨看他这么做贼心虚,就知道他这段时日没少被任明卿伺候,恨不能抽他一顿:“太太腿脚不好,又是公司的头部者,你非但不帮忙,反而要他照顾你,太不像话了。我请你过来是给他减压,又不是增压。他只比你大两岁,为什么就要这样迁就你?”

田恬被怼得不敢吱声。

庄墨指使他洗了碗,又让他把二楼走廊拖一拖。田恬知道庄墨在惩罚他,乖乖照做,屁都不敢放一个。倒是任明卿看不下去了,拿着吸尘器要帮忙,庄墨连忙夺下:“你做什么?你写东西这么辛苦,其他的什么都不用干。”

任明卿看到田恬哀怨的眼神,把庄墨拉进书房里:“庄先生,我觉得你这样做有欠妥当。”

“他租不到合适的房子,要跟我们长住。他吃住都在这里,我也不收他的房租,分担家务是理所应当的事,他不能享受一切却什么都不付出。”

“可我也没有付房钱啊,你为什么不让我做家务呢?”

“你不是客人,你是这里的主人。”

庄墨又搬出那一套说辞。

任明卿不敢苟同:“我和田恬虽然一个是者,一个是编辑,但工时间外都只是你的朋友,大家都是平等的。你这样区别对待,田恬心里会很不好受。”

“当然要区别对待,你俩怎么能一样?他只是田恬,你可是太太!”

庄墨脱口而出。

田恬在门外偷听墙角,此时再也听不下去了,气哼哼地踹开门,拿着吸尘器呜呜地从他俩中间穿过:“让一让!让一让哈!”

这么善良的太太怎么找了这么个厚颜无耻的先生,这是瞎了眼了!

不过吐槽归吐槽,田恬还是努力表现得好一点,希望能够得到庄墨的认可。

毕竟,他的生日就在下个礼拜!

一日为师终生为父,爸爸总得送他点儿更好的吧!他连感激的话都编好了()

被田恬打断以后,任明卿花了半个小时才停止了浑身战栗。他脑海里回荡着庄墨的话——此太太是彼太太耶?

庄墨以前总是一口一个太太,别别扭扭,后来不讲了,反倒生疏。任明卿与这个称呼久别重逢,不要脸地悄声说一句,他对词义有了不一样的看法。而且抛开亲密的称呼不讲,庄墨刚才的那席话是不是说,在庄墨心里,他优先级比田恬高那么一个优先级?

“男人要勇敢!”

徐老再次耳提面命。

恋爱中的人受到一点点鼓励,都会勇气倍增,任明卿在书房里做了半天的心理建设,猛地拉开门,面红耳赤地把自己的稿子递给庄墨:“那个……请您过目一下……”

“哦,这两天写了这么多?好的,我看看。”

庄墨认真地翻看了起来。

任明卿写的是潦草的大纲,说历史上的神话人物、仙人以及侠客,确乎存在。太古洪荒有外族降临神州,传授人物是基因改造后的族裔,有些人天生具有武士基因,力大无穷;有些人天生有工程师基因,极其聪明。

但是外族很快离开了,这些拥有特殊基因的人类可以使用外族遗留在地球上的黑科技。

久而久之,历史失传了,这些人自己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那么强,自认是神仙,和凡人不同。神仙自然高人一等,整个社会也因此有了仙凡的阶级对立。

主角的老师是被仙门驱逐的修者,名叫首阳。首阳认为仙族使用的法宝,凡人也可以使用。他把基因锁控制技术破解,导致了能够为凡人所用的法宝的诞生。这撼动了仙族的统治基础,他本人因此被驱逐,后来被杀死。主角为一个凡人,继承了他的武器,要秉持他的遗志,彻底消弭仙族是神族后裔这个谎言,主线剧情大概就是这样。

与任明卿往常的小说一样,他有师徒情结,主角师父首阳的这条线做得非常好。

首阳虽然拥有工程师血统,他这一支却在很久以前就被驱逐出仙族,泯然众人。

首阳的父亲是个农民,一次父子俩上山砍柴之时,偶遇大蛇——太古洪荒妖魔遍地,这也是仙族可以维护统治的根本原因——一位仙人带着他的儿子刚巧经过。为了救下农民父子,仙人与巨蛇展开了激烈的战斗。这个过程中,首阳因为工程师血统拿起了仙人的武器,给了巨蛇致命一击。虽然后来仙人壮烈牺牲,但他死前指名要收首阳为徒。

首阳进了门派,仙人之子月昊因为目睹父亲的死,对首阳很有成见:他的父亲是高高在上的大宗主,却为了救一对农民而死,死得很不值。首阳一家其乐融融,他却家破人亡,月昊一开始很恨首阳,跟他不共戴天。直到首阳也救了他一命,他才意识到首阳一家对自己的感激,体会到了家庭的温暖,放下了门第之见,与首阳成了结拜兄弟。

当时的仙族社会经过长时间的发展,已经非常腐朽与陈旧。他们知道各种神器的使用方法,却不会维修与养护,更别提制造。他们将自己能够使用神器,归结于一套繁缛的修炼“法门”。首阳却很有探索精神,天天在工坊里钻研神器到底神在哪里,有没有办法让凡人也使用。

他本身的工程师血统,再加上机缘巧合误入一搜古神战舰,让他得以慢慢拼凑出神器与历史的真相,他试图解开神器系统中的基因锁,凭自己的力量制出凡人也能使用的神器,保护他们免收神州大陆上各种妖魔鬼怪的侵扰。

月昊很支持他的工。他认为,如果凡人也能拥有自保的能力,他的父亲当年就不会死。月昊虽然只是武士,但为首阳的研究提供了许多原材料。他们之所以会进入古神战舰,也得益于月昊靠着强大的武力值制服了暴走的吞龙——吞龙是神族战列舰之一,是一种结合了生物科技的小型战舰,古神离开时,吞龙设定成攻击状态巡逻各自的水域,一旦靠近自动攻击,这就是龙神话、水府仙君传说的由来。

但是首阳的工,触动了仙族的根本利益。他扛下了所有的罪责,很快就被流放。月昊原本要追随他而去,可是他们的师叔无崖子提醒他,为大宗主的血脉,门派的掌门弟子,他必须留下来继承宗门。首阳也劝说月昊,许诺他一定会制造出最强的神器,赠送给他斩妖除魔。

首阳后来在各地云游,见识了民间疾苦,他也当真制出了解开基因锁的法宝供普通人使用,鼓励他们反对仙族的残酷统治。仙族为此实行了更加高压的统治手段,两个种族的矛盾冲突愈演愈烈。在这个过程中,仙族曾捕获过首阳,要将他烧死,月昊蒙面覆巾,单枪匹马劫法场,将首阳救下,在激战过程中伤了一只眼睛。

月昊再次提出要跟首阳一起走,可是无崖子为了替月昊顶罪,自废一只眼睛,被当成劫法场的叛徒,被仙族众凌迟处死。门派群龙无首,月昊只能留下来继承宗师之位。无崖子临终告诉他,首阳生于布衣,可以自由地选择自己的立场;他却是仙门的希望,理应承担起自己的责任。

又过了几年,仙族联合起来剿逆,围困了首阳的起义队伍。月昊当时已经成为仙族的大宗主。两军对垒,首阳的队伍里唱起了山歌,是他们小时候首阳教给他的歌。月昊背地里派遣了自己的精锐潜入敌军去劫他,无论如何想偷偷救下首阳。然而首阳身边有个野心家无尤。首阳救了被仙族□□到濒死的无尤,给了他武器,鼓励他起来反抗,但是无尤眼见首阳已成败局,斩了首阳的头投降了。

月昊没有等来首阳,等来的是一个人头。他为大宗主,在那么多人面前,拿了挚友的人头,转身离去。后来用烧融了的黄金浇铸了头颅,摆在自己的桌上。无尤凭着恩人与同伴的热血,开宗立派,成了一方仙师。

主角小时候是首阳领养的人族乞丐,遭遇围剿的时候,携带着首阳最后做的那把剑趁乱逃出。他长大以后,因神剑的指引,秉承了首阳的遗志,站起来重新向仙族宣战。

他慢慢找到了自己的伙伴,重新掌握了神器的制方法,还有幸遇见一个蒙面覆巾的老师,每当危难时刻出现,教他如何驾驭神器。他的诛仙之旅也格外顺畅,他感觉有人在做局,把整个仙门往深渊中推。

在主角的视角里,月昊为仙族大宗主,自始至终坏得流脓。当初就是这厮杀了师父,还拿师父的头当酒杯,主角跟他不共戴天。最终主角和他的基友杀入门派的时候,拿着首阳做的剑,斩下了月昊的头,终结了整个仙族的历史。

那把剑是当年首阳想要送给月昊的。

首阳当初制那把剑,觉得普天之下只有月昊配得起,可是没有机会送出手。

其实暗地里守护主角的神秘老师,和在仙门中设局的幕后推手,都是月昊。他借主角的手,把当初陷害首阳的人一个个杀掉,把保守派的仙门也一个个毁掉,为新纪元的到来铺平了道路。但是他自己却最终为顽固余孽的头目,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,是谋害圣人的凶手。

故事的最终是幽深的宫殿中,阳光像刀锋,把宫殿的一半照亮,另一半依旧是黑黝黝的。有两个人头摆在地上,面面相觑。一个是黄金的头颅,被阳光照亮;还有一个是血淋淋的人头,隐没于黑暗中。主角完成了使命,殿外万人高呼。

庄墨心潮澎湃:好故事!

“前代很动人,月昊这个人设很有魅力,是理想主义的悲剧英雄。”

任明卿在一旁一声不吭。

“怎么了?”

庄墨瞅了他一眼,连忙给他抽纸巾,“我们小任老师感动得哭了啊……”

任明卿脑海中的故事内容绝不止这一点点,他的代入感非常强,重述自己脑海中的故事,让他情动不能自已。

庄墨乐见其成,一个者首先感动自己,才能感动别人。任明卿收拾了一下情绪,这才记起来自己是要趁机表白的,带着哭腔跟庄墨说:“这个是以你为原型创的,我……我很喜欢。”

他想了很久他能送庄墨什么东西表达他的心意,想来想去,他只会写故事。他想送一个好故事给庄墨,让庄墨读着开心,还能帮他赚到钱,这是他唯一能够为庄墨做的事。而把里面他最喜欢的灵魂人物设定成庄墨,是他的私心。这是我最喜欢的角色,我是为了你才写他的,这对者来说是件很浪漫的表白。

庄墨却是一愣,月昊是他?

他代入自己再看一遍,简直不要太晦气。年纪轻轻死了老婆,活着的时候被骂“坏得流脓”,亲手教出来的主角团二话不说冲上来拿老婆送的定情信物砍头,死了以后还要背负千古骂名——这是什么狗屁倒灶的一生。

庄墨久久没有出声,表情纠结、一言难尽,半晌才勉强道:“谢谢你。”

任明卿蔫了。他被故事感染了情绪,沉浸在悲痛之中,对庄墨的爱慕之情表达得不是很充分。

庄墨看出他的泄气,抬手摸摸他的脑袋:“虽然命不好,但还是谢谢你,让我在这个好故事里占据灵魂位置,我很喜欢这个角色,继续加油。”

任明卿回了一半血,要是有尾巴就疯狂地摇起来了:“我一定好好写,把你写得很好很好。”

“不过你这个主角的名字改一下。”

庄墨圈了两个字。

任明卿给主角诹了名字叫武夷。他好像把这一支的名字都取成了名山大川,首阳也是。不过首阳山毕竟是传说地域,武夷山却是确确实实存在的,以后用搜索引擎搜索,第一个跳出来的肯定是武夷山。

“你给我取一个吧。”

庄墨用红笔在手稿上写了遒劲有力的三个字:高渐离。

任明卿有些意外:“这是一个先秦侠客……”

庄墨笑得很有深意:“似真似假,似假非假。”

任明卿陷入了沉思:“嗯……如果出现历史人物,确实更有真实代入感。不过如果是设定在战国,那么整个社会形式都要重做,即使不出现列国纷争,至少也要提几笔……”

他开始低头修文。庄墨的意见他都会无条件遵从,不论花费多少代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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