穿越流小说

第 21 章(第1/2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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庄墨家的晚宴结束以后,徐静之和白殇殇想去周围逛逛。附近是个风景秀丽的村落,今晚又是中秋前后,明月高悬,小两口都有兴致,提前撤了。庄墨送走他们,发现玄原没有任何要离开的意思,眼神嫌弃。

玄原:“我的车没电了。”

他新买的特斯拉。

庄墨:“怎么会没电呢?”

玄原:“你家的汪冲我叫。”

庄墨:“然后呢?”

玄原:“我冲他按喇叭。”

庄墨:“……”

玄原:“然后就没电了。”

庄墨:“你去跟汪睡。”

玄原:“滚。”

庄墨给玄原整理出一间卧室,下楼让地宝擦客厅。在家里设宴还是挺累人的,任明卿身体不好,他都没让他帮忙,此时也身心俱疲。无意间瞄到浴池,突然想泡澡。

任明卿下楼的时候,哇了一声。

家里有个特别小的浴池,长宽都不到两米,就嵌在走廊尽头,正对花园。庄墨把前后的竹帘子都卷了起来,舒服地泡在浴池里,双手懒洋洋地搭在台沿,从他的角度可以望见外头的月亮。

“舒服吗?”

任明卿好奇地走到他身边。

庄墨冲他一挑眉:“下来。”

水汽氤氲,任明卿的脸变得模糊不清,但庄墨看得出他害羞的情态。

“可以吗?要不我等你洗完……”

庄墨重复:“下来。”

任明卿照做了。他开始脱自己的衣服。庄墨心头掠过遐思。

最近几天,庄墨一直思考他该怎样追求任明卿,而他们之间又横亘着一个性向问题。

他翻看了资料,又询问了穆以素,穆以素说这个问题应该被严肃对待。有些人是萝卜,有些人是青菜,但萝卜不会变成青菜。

“当然你可以强行把他从萝卜变成青菜。你对他很有影响力,他也顺从你。但你要知道,那不是他的本性,强扭的瓜不甜。”

也就是说,他选择了任明卿,在他不知道的时候,他已经无可救药;但任明卿应该有的选。

如果任明卿不是同性恋,庄墨不打算掰弯他。这样不道德,也没有意义。

他很绅士,同样也很骄傲,他不能接受任明卿是强迫接受自己的。强迫……就好像自己是某种不值一提的东西,某种涎皮赖脸的东西,或是某种病态、懦弱、需要他怜悯的东西。

那么——怎么才能知道他的性向呢?

庄墨试探得很小心。

他不能冲上去问他:“你是同性恋吗?你愿意接受我吗?”

性向适用“测不准原理”。物理学上说,你在测量的时候就已经改变它了;庄墨说,你在问出口的时候就在掰弯他了。任明卿是个软弱的人,在他们俩的关系里庄墨有绝对领导力,他说什么任明卿都顺着他。任明卿很可能脑袋一热就说好啊好啊,庄墨都能想象出那个画面。

庄墨当然期待他点头,但他不能脑袋一热。庄墨要的不是脑袋一热。他需要任明卿也跟他一样,小心翼翼,谨慎理智,就像在针尖上跳舞。

庄墨试探得很小心。就像在今晚,这么多朋友都在,他把胳膊搭在任明卿的肩膀上,向所有人笑着宣布,说他们是新婚燕尔。任明卿没有任何反应,庄墨很清楚。他的呼吸正常,他的眼神坦荡,他的体温恒定,他的身体从头到尾都那么放松,他可以随意摆布。任明卿真得很习惯他了,只是没有爱情。他从头到尾连一丝紧张悸动都没有给他,如果有,也是因为他的小师叔被庄墨欺负了。

庄墨为什么知道得那么清楚?因为那几分钟里他屏息静气,他不敢看他,他出了一身的虚汗,他的身体崩得很紧,生怕泄露一点秘密。其实他从头到脚都写满了我爱你,所以他知道任明卿没有心。

他们有过同床共枕,也在狭窄的小床上彼此相拥。他们谈论过爱情,甚至谈论过性。庄墨虽然试探得很小心,但他也不是什么正人君子。没有过界的事,他能做的都做了。他抚摸过他,也引诱过他。

庄墨到现在已经不觉得任明卿是同性恋者了,他甚至不觉得他是个异性恋者。任明卿很纯粹,他压根什么都不恋,只想写小说。

衬衫被解开了,整齐地放在一边。卡其色的长裤也松开了,堆叠在纤细的脚踝边上,双腿从里面挣脱,裤子被提起来,整整齐齐地摆在了衬衫上。紧接着空气变得十分安静,燥热,几秒种后,庄墨看到顺着他纤细的双腿落下来一条平角内裤。

庄墨:“……”

庄墨收回了目光,他的头脑跟这水雾一样浑浊不清醒。他是想引诱任明卿,但是他还没有回过神来,任明卿就脱光了。庄墨觉得事情不应该是这样。

水波荡漾,他坐下了。庄墨忍不住偷看了他一眼。是他日思夜想的任明卿,坐在浴池边上,滑稽地用脚尖量水温。

“有点烫。”

任明卿无意义地笑。

他翻了个身,抓着把手下到浴池里。

他再度跟庄墨面对面的时候,庄墨低头敛目,额角的青筋一跳一跳。任明卿永远也猜不到庄墨为什么生气。

总的来说,庄墨觉得任明卿的身材出人意料的好。但问题是他怎么能就这样下来,太过分了,不矜持。

庄墨知道自己理应知足,毕竟他占了任明卿的便宜。但是,他又觉得很烦躁,甚至怨天尤人。你看,任明卿完全没有那根筋。他现在泡在距离他一臂之遥的水里,舒服地闭上了眼睛,还发出了可爱的感叹,对“庄先生”所代表的危险一无所知。他们活在完全不同的世界里。他不会恐慌,不会害羞,不会矜持,他就是个下澡堂的大老爷们,甚至会兴致勃勃跟你比大小。

“我最近好像胖了。”

任明卿拍拍自己的胸脯,跟庄墨汇报。

庄墨转开了目光。这个小家伙把胸口拍得红红白白的,不啻于嫩羊肉在火锅里往自己头上撒孜然。

“胖什么。”

他刚捡到任明卿的时候,他175的个子,不到110斤,骨瘦如柴。好不容易养胖一丁点,又进了医院,一朝回到解放前。

“这个冬天你起码给我胖20斤。”

庄墨给他下达指标。

“……那我长的都是肥膘。”

任明卿淌水挨到他身边,戳了戳他的手臂,“你就都是精肉。”

研究了半天,羡慕地望着他,“结实又有弹性,很精壮。”

“我也很久没打拳了。”

庄墨无奈地抬头。他低头就看到水里若隐若现的小腰小腿,还有那什么。这个小讨债鬼怎么尽投怀送抱,他又不是柳下惠。

“我跟你比起来没有肌肉,你是怎么练的?”

任明卿举起了手臂,让他摸摸。

庄墨的笑容渐渐消失。在任明卿“你给我诊断诊断”的期盼眼神中,礼节性地握住了他的臂膀。任明卿是真得瘦,他居然可以整个握住,不过他骨头蛮细的,摸上去也有几两肉。庄墨抄着他白生生的手臂,心想:如果现在把他扭过来按在墙壁上……

“你换香水了?”

任明卿近距离跟庄墨呆在一起,陌生的气息浓烈到无法忽略。

“没错。”

庄墨平常用的是爱马仕大地,可是最近换成了巴宝莉新伦敦。“感觉怎样?”

他是为任明卿换的,任明卿能注意到,这让他很兴奋。

“嗯……从前的那一款端庄典雅,蛮好闻的;现在的……烟草味道很浓重,还有一股麝香味,很……很性感。”

任明卿斟词酌句地点评。

他不懂香水,不过五感很敏锐。从前的庄墨闻起来成熟稳重,现在与其说是性感,不如说是很欲。特别是泡在池水里一蒸,即使他是男人,也觉得庄墨散发着一股求偶的气息。不过他自然不会这样打击他的朋友就是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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