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顶边缘,双腿垂下,凝目望着夕阳。
秋天的风很冷,秦立扯下自己的围巾,给他戴上,坐在他身边。
戴着黄围巾的孟峄像他给女儿讲的睡前故事里的主人公,遥遠星球上的小王子,孤寂地望着第四十四次日落。
围巾在风里飘荡,他一动不动。秦立抽出纸巾擦了擦裤子上的水,又叠成一朵玫瑰花,放到他手里。
小王子是应该有一朵玫瑰花的。
秦立是个话唠的性子,沉默了几刻,想找点话来讲,可又想不出什么。
“孟鼎为什么同意你改名字?”
他略知孟鼎夫妇和他的过去,觉得他抑郁是情有可原。他虽然知道,却从来没主动问过从前的事,这时是真的找不出话题了。
他问了,孟峄没答,好像听不见他说话。
“你为什么叫孟峄?”
秦立忧心地瞧着他,他还是那样,安安静静地坐着,似乎下一瞬就要被风刮走。
他耐心等了很久,等到以为孟峄因为药物作用根本失去了听觉,孟峄却奇迹般地有了反应。
他的反应很轻微,只是眨了眨眼睛,最后一缕光刺进瞳孔,他轻轻蹙了下眉。
秦立长舒一口气。
他不知道孟峄在想什么,但知道他把人救回来了。
孟峄的记忆是一团乱糟糟的线,那点儿光让他牵了个线头出来,拉出一根,然后心脏就被连带着扯了一下。
他低头看着漂浮的云雾,染着很淡的金色,让他想起一幅画。
他想了很久,才找出画和光有什么关系,又和他的记忆有什么关系。
*
秦立说的对,他应该回去看看,然后再离开。
孟峄对身边关心他的人很抱歉,但他实在支撑不下去了,活着的每一天对他来说都是煎熬。
孟鼎夫妇快七十岁了,身体每况愈下,去金斯顿医生那里的频率越来越高。他们放松了对他的监视,给了他更大的权限,但“孟岭”这个身份成为他的噩梦,就算他改了名,也时常被脑海中闪现出的那间密室惊醒。
他先去了蒙特利尔。
他在那座城市出生,在郊区长到五岁,父亲吸毒病死了。母亲带着他和四个兄弟搬到城区,给一个印度老头当情妇,寄居在一栋小楼里,一年后被正房赶出来。母亲得养活五张嘴,就拖家带口来到温哥华,她做过许多职业,在小餐馆帮工,帮街头毒品贩子望风,在垃圾桶里翻针管卖给神志不清的瘾君子,最后有人看她长得漂亮,就介绍她去当鸡,一晚能挣不少。
孟峄家里行二,没有正经名字,大家叫他“火柴杆”。他负责管家务,洗衣做饭照顾弟弟,哥哥十二岁,已经能在贫民窟讨活干了,时常鼻青脸肿地带着钱回来,兄弟二人商量着怎么花,是给妈妈买点药膏,还是买只鸡来改善伙食。他们早就对垃圾桶里过期的超市食物深恶痛绝了。
有一天孟峄又从垃圾桶翻出一盒颜色发暗的牛肉丝,这东西以前在魁北克俗名叫做“cheveux
dange”,天使的头发。
世界上哪有什么天使啊。他刚这么想,面前就多了双手,递给他一个塑料袋,里面是足够六个人吃的汉堡和炸鸡。
第二天,孟峄就在母亲的允许下,跟他们走了。
临走时母亲跪在那两人脚前,不停地吻他们的鞋尖,谢谢他们收养她的儿子。又叫孟峄要乖,不要哭,要笑,以后不要认她这个妈妈了。弟弟们羡慕地看着他,哥哥哭了,悲愤而不舍地嚎啕。
孟峄也哭了,从那之后的三年,他再也没有哭过,连孟鼎跟他说“你的家人已经不在了”,他也只是麻木地点了一下头。
孟鼎和靳荣很满意。他们才是孟岭的父母,那个陪人睡觉的女人算什么?她配吗?
但他们很快就不这么想了,开始怀疑从密室熬出来的孟峄到底是不是真正的孟岭。他太不听话了,孟鼎跟他说话的时候,很容易看出他的心思不在上面,他注视一只鸟的时间都比注视“父亲”要长。
渐渐的,这种分心随着年龄增长变成了激烈的反抗,孟鼎夫妇放弃了。可这孩子聪明得不像话,他会破解密码逃出去,他们不放心他一个人在家,就把他带去了中国,正好能派上用场。他有一张比女孩子还漂亮精致的脸,配上挨鞭子时倔强又柔弱的表情,最能唤醒人心最阴暗的一面。
孟峄被当成礼物送给了郝洞明,在不见天日的地下室里待了三天,这三天他见识到比孟家的试炼还残酷的东西。所幸他没有忘记反抗,拼死逃出别墅,带着满背伤痕在蚊虫肆虐的山林里藏了一晚,跑到了镇上。
那天下着很大的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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